要庄遗址旅游景点介绍
要庄遗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要庄乡要庄村,遗址处于太行山东麓平原,地势较高。
要庄遗址面积较大,分东西两区,南北长700米,东西宽1000米,1977年调查时发现,遗址四周断崖上有约3至4米的文化层堆积,还有灰坑、灶炕、土堆及夯土遗迹多处。
1982年,要庄遗址列为河北省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要庄遗址历史沿革
977年6月,河北省省文物工作队曾赴此处进行考察和发掘,发现了该遗址。
1982年和1983年,河北省省文物工作队再次进行发掘。
1982年1月至1983年12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联合保定地区文物管理所、满城县文化馆,对这一带进行了考古勘查和初次发掘。
2000年10月至12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市文物管理处、满城县文物保管所联合在要庄遗址台地外围钻探,共计钻探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经中国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与保定市文物管理所、满城区文物管理所、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河北大学历史学院等单位联合组队,对要庄遗址进行了考古勘探和发掘,共勘探面积达150余万平方米,发掘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
2014年,围绕该区域进行了全面钻探。
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选择“城址”西北角的第一地点进行发掘,发掘面积450平方米。
2016年6月—10月,选择“北城墙”中部的第二地点进行发掘,发掘面积约152平方米。
2017年,对要庄遗址继续进行田野考古钻探与发掘,钻探范围70万平方米,新探出遗迹点70余处。
要庄遗址遗址特点
要庄遗址遗址文化层可分六层,其中第六层为西周早期,出土陶鬲、罐及骨、蚌器等;第四、五层为西周中期,发现有房址、灰坑等遗迹,遗物有陶鬲、罐、盆、骨锥及石器;第一、二、三层为西周晚期,出土遗物有陶鬲、豆及骨、蚌器。要庄遗址大致可分为三大区域,即西北区、西南区和东南区。区域划分基本以现要庄村民居住区为参照标准。西北区为城址区。经钻探,城址内有夯土遗迹现象6处、道路1条、淤积沟1条、窑址迹象2处、灶遗迹9处以及大量灰坑迹象等。北城垣和西城垣底部保存相对较好,其中北垣残长约350米、西垣残长约327米;南城垣底部现仅余西段,残长约111米,中段、东段被现民房及水泥路占压、破坏;东城垣全段被现民房占压、破坏殆尽。城垣周围环绕护城壕,其中北城壕残长约443米、南城壕残长约283米、西城壕残长约416米、东城壕全被破坏。部分城垣和城壕迹象已被考古发掘所证实。
要庄遗址西周时期遗迹有灰坑(窖穴)、灰沟、水井、墓葬等。已发掘灰坑57座、灰沟2条、水井2眼、墓葬18座。灰坑坑口形态有圆形、椭圆形、方形、长方形和不规则形,坑体结构有直壁筒形、斜壁袋形、锅底形等。不少坑壁留有人工修整痕迹,坑底多坚硬平坦。坑内填土多为灰黑色土并掺杂烧土块、草木灰等,出土物多为残陶片。水井由外圹、井筒和木井盘组成。墓葬以南北向为大宗,极个别为东西向。所有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形制,不少墓葬设有腰坑,个别有二层台。由残存的板灰情况推测,一棺一椁者极少,个别有棺无椁,多数仅一浅坑。皆为单人葬,葬式有仰身直肢、侧身屈肢、仰身叠肢等,有非正常死亡现象。随葬品主要是陶器,极个别有铜器,一般放置在墓穴北侧或二层台上。
要庄遗址获得荣誉
2021年12月24日,在河北省田野考古汇报会上被纳入“河北百年百项重要考古发现”名单。
要庄遗址其他介绍
时代:商至周
要庄遗址,位于保定市满城县城东北十二华里要庄乡要庄村,是商代至周代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范围包括要庄村西俗称“南城”和“北城”的高地上及村东南俗称“南马圈”和“北马圈”的高地等处。东西长约1000米,南北长约700米。遗址四周断层上约有3-4米文化层堆积,还有灰坑、灶坑、土堆及夯迹多处。遗址分为东西区,东区为南、北马圈,西区为南、北城。
1982年1月至1983年12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联合保定地区文物管理所、满城县文化馆,对这一带进行了考古勘查和初次发掘。遗址地面和断崖上散见大量遗留物,主要为陶器,其次为石器、骨角器、蚌壳、动物骨骼等。陶器以灰陶为主,器物用轮制或轮模合制,陶器纹饰以粗绳纹为主,此外有弦纹、堆纹等,陶器器型主要有鬲、鼎、罐、豆等。要庄遗址的发现,为研究当地的历史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景点信息最后更新时间@2022-02-23,如果您发现“要庄遗址”景点内容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或提供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