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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地遗址

龟地遗址景点照片

龟地遗址旅游景点介绍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地遗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火石营镇后刘城子村东北300米处的还乡河南岸二级台地上是商周聚落遗址,是研究商周时期的文化面貌的重要遗址。

  龟地遗址海拔高程69米,面积约3320平方米,平面略呈圆形,东、南两面为还乡河冲积的一级台地,西部为山丘,北临还乡河,台地高出四周约6米。

  2013年5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地遗址历史沿革

  龟地遗址所处位置建制多变,商代为孤竹国领地,春秋战国时属燕国,秦属右北平郡,西汉时期开始建县制,史称土垠县、徐无县、无终县。三国时期属魏国,西晋时期属地归属北平郡土垠、徐无两县。北魏初年属渔阳郡的士垠县和徐无县。北齐天保元年(550年)废土垠县,设东北道行台。隋时属渔阳县。唐武德二年(619年)属无终县,唐武后万岁通天二年(697年),无终县改名玉田县,属河北道蓟州玉田县。辽代为永济务,属玉田县。金大安元年(1209年)始称丰闰,归属蓟州。元世祖二十一年(1284年)丰闰县改为丰闰署,属大都路蓟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名丰润,属顺天府蓟州。后一直沿用。

  1980年,由丰润县划出一部分,成立唐山市新区。

  1990年4月,在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河北省文物普查补漏时,普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遗址。遗址东西长65米、南北宽59米,平面略呈圆形,状如龟,故村民称其为龟地,该遗址因此得名。

  2002年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丰润县和新区,合并建立唐山市丰润区,隶属唐山市管辖。鉴于遗址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才使得其保存较好。

  2004年唐山市文物管理处为了配合电网工程,对遗址进行了试掘,试掘面积75平方米。发现有房址、墓葬、灰坑、灶坑等遗迹。

  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唐山市文物普查队对该遗址进行了复查。遗址早年因平整土地和埋坟略有破坏外,现一直保存较好。

龟地遗址遗址特点

  龟地遗址高出四周约6米,南高北低、上为褐色沙质土壤,下部为基岩,基岩为南北走向,北部基岩裸露,南部全部被土壤覆盖。台地东、南、西三面分两个阶梯,下部用石块垒砌。台地略呈圆形,面积约3320平方米,海拔高度69米。遗址文化层东、南部较厚,北部较薄,遗迹有墓葬、房址、灰坑、灶坑等,遗物非常丰富。

龟地遗址其他介绍

  时代:夏至周

  龟地遗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火石营镇后刘城子村,为夏朝至周朝的历史文化遗存,1990年4月发现,因台地形似乌龟向河中饮水而定名。台地高6米,面积约5000平方米。2004年10~11月进行发掘,发现房址、墓葬、灰坑等遗迹及石器、玉器、骨器、蚌器、铁器、铜器、金器、陶器等文物。以陶器为主,器形有鬲、甗、鼎、尊、瓮、豆、盆、罐等。金器为墓葬中的一对金耳环。骨器中的卜骨考古价值较高,在省内少见。根据遗物特征分析,属商代晚期。

  2008年11月被河北省政府公布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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