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亭旅游景点介绍
梅花亭。位于沙河市十里铺,距邢台7.5公里,该亭以唐朝宰相宋璟的《梅花赋》命名,现有乾隆帝草书的《东川诗》、《梅花赋》和《古梅》石刻。唐朝名相宋璟25岁时作《梅花赋》以梅花自喻。《梅花赋》石刻长2.9米,宽0.88米,字体结构严谨,运笔柔润流畅,具有一定书法艺术价值。尤其赋书互映,珠联壁合,大有异曲同工之妙。公园现占地约十亩。在西侧重建宋公祠堂,亭后扩建碑堂十余间。南侧建偏殿十九间,聘请著名雕塑家在墙壁上雕塑宋璟生前浮雕。各个异常均是彩梁画柱,古色古香。
梅花亭简介
在邢台市南七公里处的十里铺村内有一座梅花亭。明正德年间,由沙河县令方豪筹资所建,因唐代名相宋璟作“梅花赋”而得名。清康熙年间,县令孔尚基曾重修。清乾隆十五年,知县孙凤立得知高宗弘历“巡幸河南”,回京路过沙河,遂将梅花亭,大加开拓,别立堂室,回廊曲栏,造桥引水,使之成为一处“廊接亭堂尽,池榭曲径幽”的小巧玲珑、优美别致的“梅花公园”。梅花亭位于梅花公园中间,木质结构,四角攒尖式顶,亭底平面为正方形,边长七点六米,亭高四点五米,四周边沿用青条石垒砌,全亭共十六根木柱,其中,外柱十二根为方柱,内柱四根为圆柱,柱下有石柱础,总高约六米。
武侯垂拱三年,宋璟二十五岁,游东川时,在沙河县作《梅花赋》,在序中赞梅,实以此自喻。其赋曰:“垂拱年……”。
梅花亭其他介绍
梅花亭位于沙河市十里铺,距邢台7.5公里,该亭以唐朝宰相宋王景的《梅花赋》命名,现有乾隆帝草书的《东川诗》、《梅花赋》和《古梅》石刻。唐朝名相宋王景25岁时作《梅花赋》以梅花自喻。《梅花赋》石刻长2.9米,宽0.88米,字体结构严谨,运笔柔润流畅,具有一定书法艺术价值。尤其赋书互映,珠联壁合,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公园现占地约十亩。在西侧重建宋公祠堂,亭后扩建碑堂十余间。南侧建偏殿十九间,聘请著名雕塑家在墙壁上雕塑宋王景生前浮雕。各个异常均是彩梁画柱,古色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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