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黉学大殿旅游景点介绍
河南省镇平县的文物保护单位
镇平黉学大殿位于镇平县府前大街东段(县直机关综合办公区内)。镇平黉学大殿是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镇平黉学大殿黉学历史
黉学,即官办县学。镇平黉学系元代初年(公元1272年)县尹李丙明奉命所建。学址初设城池西北隅(昔察院处),后迁至县城南门内。
明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知县李贤筹资修葺。
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知县叶日升再次筹资修葺,形成群体建筑。内设教谕及训导两署(俗称东西两学)负责宣讲儒家经典、皇帝训示、举办科举考试、管理全县教育祭祀等事宜。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后,县学成为了讲学之所,兼理文庙祭祀。
解放后,作为县公安局驻地。县公安局搬迁后为县直机关综合办公区。
镇平黉学大殿黉学景观
镇平黉学大殿大殿
镇平黉学现存建筑重修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原建筑有大成殿、明伦堂、廊房、戟门和屏风墙。大成殿内摆放有孔子牌位,东西廊房置有“四配”、“十二哲”、“七十二贤”之位,明伦堂内藏卧碑1块,上书“圣谕八条”。现存清代建筑大殿,座北向南,广五深三,单檐歇山,四角起翘,檐下饰斗拱,抬梁柱式,灰色筒瓦,后墙石碑5通,通系清乾隆皇帝撰文,知县胡荣敬刊的“御制平定准噶尔告成太学碑”和“御制平定四部告成太学碑”镶嵌在大殿后墙上。
镇平黉学大殿古柏
大殿前有两颗古柏树,它们有400多年的树龄,虽然年岁已高可并不沧桑萧瑟,依然郁郁葱葱、枝繁叶茂。守护着与它们相依几百年的黉学。
镇平黉学大殿其他介绍
镇平黉学大殿位于镇平县府前大街东段。年代为清。 镇平黉学大殿是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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