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户遗址旅游景点介绍
唐户遗址,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唐户村西部和南部,地处潩水河与九龙河两河汇流处的夹角台地上。潩水河从遗址东部自北向南、九龙河从遗址西部自西北向东南环绕流过,在遗址南部约1公里处交汇后继续东南流,注入颍河。遗址东、西、南三面环水,地势北高南低,台地高出河床7-12米,海拔高度123-126米。
唐户遗址面积约140余万平方米,南北长1860米,东西宽300—860米,其中裴李岗文化遗存面积达30万平方米,是我国已发现的面积最大的裴李岗文化时期的聚落遗址。
唐户遗址所在地历代相传称该地为“黄帝口”,很可能是传说中的有熊之墟 。唐户遗址文化遗存堆积丰富,包含有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及商、周文化,是一处跨时代的聚落群址。
唐户遗址发掘历史
唐户遗址发现于上世纪七十年代。遗址原为高低起伏的岗地,当地人称为“南岗”,历代相传称该地为“黄帝口”。
1976年9月至1977年元月,当地村民平整土地时发现了石磨盘、石磨棒及一些房址、灰坑等遗迹。为配合该村的土地平整,原开封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郑州大学和新郑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唐户联合举办了一次文物培训班,发掘了少数探方和一批两周墓葬,并采集了一些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夏、商、周文化遗物。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对唐户遗址进行过一次调查。
1982年春,又进行了一次调查和试掘,试掘面积66平方米,发现有裴李岗文化及龙山文化早期遗迹。确认该遗址是一处跨时代的聚落群址,文化堆积丰富,包含有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及商、周文化。
2003年—2004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郑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对唐户遗址再次进行调查,将遗址面积核定为54万平方米,新发现了晚于龙山文化,又早于二里头一期文化的新砦期文化。
2006年4—5月,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为开展郑州地区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课题储备,对唐户遗址再次进行全面调查,在唐户村东部潩水河东岸及潩水寨北部九龙河南北两岸新发现旧石器时代遗址4处。将遗址面积核实为140余万平方米。调查确认唐户村西部是裴李岗文化遗址,面积逾20万平方米,仰韶文化时期,聚落中心向南扩展,西南部将裴李岗文化覆盖一部分,面积增加,超过40万平方米。龙山文化时期,聚落中心又再次南移,一直延伸拓展到遗址南部,潩水寨北岗上。到龙山文化晚期以后的新砦期,则更向南,直抵潩水河与九龙河的交汇处。此后的二里头及商、周文化三代遗存多经交叠,始终连绵不断,成为规模较大、年代久远、而且地位重要的大型聚落群址。
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为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文物保护工作,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唐户遗址进行了连续的大规模发掘。发掘区集中于遗址西部南水北调渠线范围内,发掘面积近1万平方米,发现有裴李岗、龙山、汉代、宋元、清代等时期的文化遗存。共清理各类遗迹368个,其中房址65座、灰坑241个、灰沟13条、墓葬48座、道路1条。重大收获是发现了大面积的裴李岗文化时期居住基址,发现裴李岗文化时期房址65座,灰坑或窖穴206个,墓葬2座,灰沟5条。房址多为半地穴式建筑,平面形状呈椭圆形、圆形、不规则形和圆角长方形。灰坑或窖穴多为圆形或椭圆形,墓葬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及骨器等。
唐户遗址布局分期
唐户遗址共发现裴李岗文化时期房址65座,是我国已发现的裴李岗文化时期房址最多的一处遗址,灰坑或窖穴206个,多分布在房址周围。从其布局来看,可分为5个相对集中的区域:
第一区:位于第Ⅲ发掘区的西南部,九龙河在此转向东南流。该区面积约400平方米,发现灰坑(窖穴)7个,冲沟1条。
第二区:位于第Ⅲ发掘区的西北部,发现房址2座(F1、F2)。因其西侧紧邻九龙河,推测其西部遗迹可能被河道冲刷破坏。
第三区:位于第Ⅱ发掘区的东南部及西部,发现房址6座(F6—7,F15—18),灰坑(窖穴)38个、沟1条(G10)。
第四区:位于第Ⅲ发掘区的东北部和第Ⅳ发掘区的西北部,与第Ⅱ发掘区的东南部相连,略呈带状环绕分布于壕沟(G11)内侧的阶地上。本组房址共计23座,灰坑(窖穴)22个,壕沟1条(G11)。该区房址和灰坑分布在G11的内侧阶地上。
第五区,位于第Ⅲ发掘区的东南部和第Ⅳ发掘区的西南部,发现房址34座,灰坑139个,沟2条。
唐户遗址发现裴李岗文化时期的墓葬仅2座,无随葬物品出土,因此不能依据墓葬的器物组合进行分期。该遗址发现数量最多的遗迹现象是灰坑和房址。虽然灰坑和房址内出土的陶器大多为残碎陶片,能复原者极少,但仍能发现其器物组合主要为鼎、罐、壶、钵等。根据地层叠压和遗存打破关系,结合房址布局特征,我们初步将唐户遗址裴李岗文化遗存分为两期三段。
1、地层。
唐户遗址由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平整土地,原来的地貌已被改变,局部地区文化层被严重破坏,给遗址分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从地层堆积来看,发掘区地层堆积比较单纯,Ⅲ区部分区域因平整土地地层被扰乱,裴李岗文化遗迹直接叠压于耕土层或第2层下,层位关系情况不一致外,Ⅱ区发现的裴李岗文化遗迹基本叠压于第3层(汉代文化层)下,打破第4层(裴李岗文化层)及生土,IV西南部第2层(明清层)下为裴李岗文化层。发现有同层位下的遗迹间有打破现象,遗迹(灰坑、房址、沟)之间虽然存在着叠压、打破关系,但在有分期意义的层位关系中比例很小。Ⅲ区西南部T1012、T1112,T1013、T1113四个探方中,发现早于褐红色埋藏土的⑧、⑨层,即冲积淤积层,这两层堆积内出土有大量泥质和夹砂红陶片;同样在Ⅲ区东北部、Ⅳ区西北部第4层(褐红色埋藏土)下叠压有房址和灰坑等遗迹,并叠压G11内堆积。其内出土有较丰富的红陶片和红褐陶片,这些冲积淤积层中陶片的发现,从层位关系上证明了唐户遗址裴李岗文化时期的堆积至少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地层包括Ⅱ区、IV区的第⑤层,Ⅲ区东北部G11内堆积,西南部的⑧、⑨层;晚期地层包括Ⅱ区④层、Ⅲ区东北部的③层及西南部的⑥层堆积,IV区的③、④层。因此,基本可以确认唐户遗址裴李岗文化时期的堆积至少可分为早、晚两期。
2、遗物
从器物类型对比,唐户遗址出土的AaI式(M56:2)、AbI式(F24:4)、Ac型(F21:5)钵形鼎分别与新郑裴李岗遗址下层墓地出土的V式三足钵(M38:11)、I式三足器(M27)、VI式三足钵(M38:12)相类似;AaⅡ式(F21:9)、AbⅡ式(F21:3)与新郑裴李岗遗址上层墓地出土的V式(M92:1)、I式(M76:4)相似;I式(F56:1)和Ⅱ式(H92:1)盆形鼎分别与新郑裴李岗遗址Ⅱ式陶鼎(M5:4)、乳钉纹鼎(M56:2)相类似。CaⅡ式罐形鼎与新郑裴李岗遗址I式鼎(M14)形制相似。
A型I式、Ⅱ式、Ⅲ陶壶分别与新郑裴李岗遗址上层墓地出土的Ⅷ式(M59:2)、Ⅲ式(M74:1)、Ⅳ式(M83:1)双耳壶相类似;圈足碗(H25:1)、平底碗(H26:1)、石镰(H26:14)等物与裴李岗遗址上层墓地出土的Ⅳ式钵(M56:4)、I式碗(M36:2)、Ⅴ式石镰(M74:5)形制相似。
A型I式罐、B型I式罐、C型I式罐分别与新郑裴李岗遗址墓地出土的陶罐(M7:2)、Ⅲ式深腹罐(M38:7)、V式深腹罐(M88:5)相似。B型Ⅱ式(F21:7)、C型Ⅱ式(F21:19)分别与新郑沙窝李遗址Ⅱ式罐(M16:4)、新郑裴李岗遗址墓地IV式深腹罐(M54:3)形制相似。
新郑裴李岗遗址墓地发掘者分为上、下两层,根据叠压关系及陶器的演变规律,将裴李岗遗址的年代分为早、晚两期。早期出土遗物与下层墓地相对应,晚期出土遗物与上层墓地相对应。新郑沙窝李遗址也分为上下两层,发掘者认为其年代稍晚于裴李岗,其下层与裴李岗遗址上层相当。从唐户遗址出土陶器与裴李岗,沙窝李等遗址出土陶器类比分析,唐户遗址的年代亦可分为早晚两期。
第一期,地层堆积包括Ⅱ区、IV区的第⑤层,Ⅲ区西南部的⑧、⑨层。G11内的堆积和叠压于第4层下的遗迹。第二期,包括Ⅲ区东北部的③层及西南部的⑥层堆积,叠压于第3层下的遗迹和Ⅱ区的第4层、IV区的第3层、第4层堆积。依据遗迹间的叠压打破关系,第二期又可分为早、晚两段。我们将叠压于第3层下,打破同层下的其它遗迹及相互间没有叠压打破关系的遗迹作为二期晚段遗存,地层第4层及被3层下的遗迹打破的遗迹定为二期早段遗存。
3、房址
房址的分期,由于房址营建时间有先后,使用时间有长短,毁坏时间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将现存房基全部按照年代顺序进行排列十分困难。我们依据房址布局及结构特点,参照地层及遗存的叠压打破关系,初步认为5个居住区从时间上可分为两期三段。
早期房址主要位于第三区,分布于遗址的北部区域,发掘表明,Ⅲ区西南部地势较低处的(T1012、T1112,T1013、T1113四个探方)冲积淤积层(即⑧、⑨层)应是其北部地势较高区域(即第三区所在区域)遭洪水冲积至此形成,这些冲积层中出土的遗物,从层位学上应早于⑥层裴李岗文化层。从地形来看,整个发掘区Ⅱ区地势较高,且这里的房址布局较为分散,规划意识尚不明显,房屋结构比较简单,因此,我们认为第三区的时代在五区中相对较早。
晚期房址分为早、晚两段。
晚期早段房址:主要位于第一、第二、第四区。这三组房屋地势较第三区房址为低,由于第一区发现的灰坑打破了冲积层,从层位角度证明其时代较晚;第二区房址被破坏,仅存2座,从其形制分析时代也较晚;第四区房址主要分布在Ⅲ区东北部和Ⅳ区西北部。房屋依壕沟(G11)的自然走向,分布在壕沟一侧的阶地上。该区房址排列不甚整齐,相互间没有打破关系,可能是一次性布局。居址布局体现了一定的规划意识。
晚期晚段房址:主要位于第五区。该区房址出现多组迹象互相打破的现象。新发现有双门道和阶梯式门道的房址,并且出现房址两侧各自分布1个灰坑,形成一个独立单元的布局特征。房屋布局上出现内向凝聚式特征和人工壕沟防护设施。此外,还发现排水沟1条。另外,在F26(图6)、F39等房屋中发现有加工石器的迹象,这些房址地面均不平整,在地面上发现有呈扇面分布的碎小石片,说明这些房屋不仅具备居住功能,而且已经作为生产工具的加工场所。从遗存分布密度、房址规划性及房屋功能分化来分析,此区当为裴李岗文化聚落的核心区域,在形成时间上最晚。
唐户遗址其他介绍
唐户遗址面积52万平方米,包含有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新砦期文化、夏、商、西周、东周等长6000年的文化内涵,遗物十分丰富而具有代表性,实属罕见。可以认为它是华夏文化的缩影,特别是在解决裴李岗文化与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与新砦期文化的承袭关系,解决重大学术问题,具有特殊的历史研究价值。
从这里发现的西周春秋墓葬现存分析,这里可能是西周到春秋时期王室某位显族重臣的封缰聚集点。唐户遗址将成为研究西周和郑国的历史及王宝与贵族的关系提供重要实物资料和线索。
从发掘的一批春秋墓葬的墓葬形制和随葬青铜器看,应是与新郑郑国有关系的贵族。其0土的一批铜器造型精美,与郑韩故城出土的郑国青铜器相比还有些是过去不多见的青铜器。因而它为研究郑国历史、郑国青铜器铸造有着重要价值。
在春秋时期M70土一件残铁器,这是在中原地区发现的唯一一件能确认的春秋铁器,说明在唐户这个地方早在春秋时期已经开始使用铁器。尽管我国铁的应用在商代(陨铁)已开始,西周有了铁器的铸造(三门峡虢国),但在春秋时期铸造使用铁器还发现不多,而唐户遗址铁器的发现,说明在新郑、在中原已能铸造和使用,铁器这件先进的生产工具,反映了这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它具有的代表性。
唐户遗址于1986年11月21日公布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26日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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