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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景点照片

武汉音乐学院旅游景点介绍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境内公办高校

  武汉音乐学院(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是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上述三校之音乐部分的各自前身: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中原大学文艺学院及其在1949年接管的武昌艺术专科学校和在1950年并入的湖南大学文艺学院;组成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和香港中华音乐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广西省立艺术师资培训班等。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72-1978年用“湖北艺术专科学校”名)。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根据2021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武汉音乐学院有解放路校区和滨江校区2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80亩,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3700万余元,图书馆藏书27万余册;设有9个普通本科教学单位,开办有7个普通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含聘用教师)475人,各类在校学生6080人,其中研究生446人。

武汉音乐学院历史沿革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艺术学院

  1953年,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音乐部分合并组建中南音乐专科学校。

  1956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开始招收本科生。

  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

  1972年,学校易名为“湖北艺术专科学校”。

  1978年,学校恢复湖北艺术学院校名。

  1979年,学校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武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1985年,学校正式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1999年,学校通过“法学”门类的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并正式招生。

  2003年6月,学校被定为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

  2013年11月,武汉音乐学院举行建校60周年校庆庆典大会。

武汉音乐学院文化传统

武汉音乐学院形象标识

  ●校训

  立德,自强,崇文,精艺

  立德:德是贯通中国伦理、华夏文化和学校育人的核心理念,“立德”作为该校校训之首,以勉励师生传承遵守中华民族之美德、诚信守法之公德、教书育人之师德、勤奋笃学之品德、求真善美之艺德。

  自强:自强是一种积极向上、砥砺奋进、高尚自重的精神,一种凡有远大理想目标且欲达不休者都必须具备的重要精神,以此为训,以激励师生志向高远、自尊自爱、开拓进取、奋斗前行。

  崇文:文指文化,也指文艺,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研究、传播以及人才培养等等,惟有深厚的文化学养滋润和广博的人类知识支撑方能成之,把“崇文”一项列入该校校训,以强调学校的教书责任,也强调其育人标准。

  精艺:艺者,不可一日不练,不可一时不勤,不可一刻自满,不可须臾自诩已达天涯海角或在高山之巅而成精艺,把“精艺”一项列入学校校训,以勉励师生勤学苦练、持之以恒、永不自满、更上层楼。

  ●校徽

  武汉音乐学院校徽主色调为朱红,寓意着学校师生勤勉向上、不断进取的澎湃热情和开创未来、勇于创新的果敢毅力,校徽主体包含楚凤、编钟、小提琴、长江等元素造型,一来指明学校所在城市“江城”武汉,二来显示了所在省份湖北省拥有的灿烂楚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三来表明了学校的办学特色:音乐。

武汉音乐学院乐团文化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武汉音乐学院成立有东方交响乐团、中华编钟乐团、民族室内乐团、合唱团等乐团,其中中华编钟乐团与国际音乐家谭盾、马友友合作,曾在美国、英国、法国以及香港、北京、上海等地演出;东方交响乐团先后在中国北京、上海、安徽、湖南、大连等演出,2002年还承担了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中国新春音乐会”,并先后在德国法兰克福“世纪大厅”和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上成功演出,展示了中国古老文明和传统文化以及中国作曲家在交响音乐创作领域的成果。

武汉音乐学院其他介绍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校座落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武昌古城,解放路校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毗邻的滨江校区位于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由此前溯,上述三校之音乐部分的各自前身,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中原大学文艺学院及其在1949年接管的武昌艺术专科学校和在1950年并入的湖南大学文艺学院;组成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和香港中华音乐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广西省 立艺术师资培训班等,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72-1978年用“湖北艺术专科学校”名)。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施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培养高素质、多样化、拔尖创新音乐艺术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音乐院校之一,现有艺术学和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适当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它类型教育。现有作曲系、音乐学系、中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研究生部、思想政治课部、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教学单位。有从音乐附小、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层级。

  景点位置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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