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驻中华民国大使馆旧址旅游景点介绍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荷兰驻中华民国大使馆旧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老菜市8号。
荷兰驻中华民国大使馆旧址文物历史
1935年,荷兰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翌年3月,荷兰政府任命傅恩德为驻华使命全权公使,并买下1936年前所建的南京老菜市29号(现老菜市8号)建筑为公使馆,1947年3月升格为大使馆。现该处为南京772厂使用。
荷兰驻中华民国大使馆旧址其他介绍
南冬瓜市3号荷兰驻中华民国大使馆旧址位于上海路的西侧小山坡上,该建筑为一处独立院落的西式风格建筑,楼高三层,黄色水泥拉毛外墙,坐北朝南,墙内建有壁炉,人字形坡架,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现为古南都饭店经理办公室用房,保护状况较好。
据查,该建筑原系张光析(此字有误,等作重查)在南京的私产,后转卖给荷兰驻中华民国大使馆作为馆舍。
2011年12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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