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村遗址旅游景点介绍
白石村遗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麓的坡地上,南高北低。北面距芝罘海湾约1.5公里,东面原有一条通伸河北注入海,西为一条自然冲沟。
白石村遗址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海拔70米左右,于1962年发现,但因建房修路,现仅存南北长约150米,东西宽约140米。白石村遗址属于贝丘遗址,是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年代略晚于北辛文化,距今6000—5700年,但其文化特征与北辛文化有着较大的区别。白石村遗址的发现,对于确立山东半岛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序列具有重要意义。
1979年,白石村遗址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定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白石村遗址历史沿革
1962年,白石村遗址被发现。
1973年,烟台地区、烟台市文物单位对白石村遗址进行了钻探测量复查。
1975年,山东省博物馆与烟台地区文物管理组曾联合对白石村遗址进行试发掘。
1980年,烟台市建设部门征用遗址部分土地,兴建民居,烟台市博物馆经请示省和地区主管单位同意,于1980年5至7月、1981年5至6月,分别对白石村遗址进行了两次抢救性发掘,发掘面积共227平方米。
白石村遗址历史文化
白石村类型所属的相对年代约相当于北辛文化,白石村类型的早期大致相当于北辛文化中期偏晚期阶段,晚期则与北辛文化晚期偏晚阶段相当。但白石村的类型又与北辛文化有较大区别。白石村遗址二期文化由一期文化发展而来,年代距今5900年至5400年,当进入大汶口文化时期(过去曾将其归于大汶口文化)。但白石村类型的文化内涵与大汶口文化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并且与大汶口文化分属于不同的文化系统,因此山东半岛此类文化遗址被命名为白石文化。
白石村遗址遗址特点
白石村遗址位于烟台市中心地带,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64米—71米之间。遗址现存范围南北长约150米,东西宽约140米。由于历年修整土地、建造楼房,遗址明显受到挤压,面积越来越小,遗址四周全是楼房、道路。在遗址保护范围的南部,有一条东西走向的马路,将遗址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南部有一小部分被压在楼房下,其余部分文化堆积层较厚,仍然可以从断层上看到里面的蛤皮较多,而且保护基本完好;北部则是一块自南向北降低的梯形台地,文化积累层有厚有薄。
白石村遗址文化层堆积厚0.5米—2米不等。遗址层次清晰,共分为两层,每一层各呈不同的文化面貌。一层为白石村一期文化,有墓葬2座,均葬在灰沟中,无墓穴,无葬品。二层为白石村二期文化,由一期文化发展而来,年代距今6000—5700年,与大汶口文化早期大致相当。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单身葬,无葬品。
白石村遗址获奖荣誉
2021年10月,该项目入选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物局)主办,山东省考古学会承办的“山东百年百项重要考古发现”。
白石村遗址其他介绍
白石村遗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新白石路西段北侧,专业上称为海岸贝丘遗址。
白石村遗址是胶东史前文化序列中最早的一种文化。根据发掘情况看,白石村遗址所处时代的人们,其居室属于半地穴式的海草房,他们能够制作各种石器,如有石斧、白石村遗址石镰、石球、石箭头、石磨盘和石磨棒。从出土的石器看:“白石村人”制作器具从选料到成品,都十分用心仔细,付出了大量时间和劳动。他们在石器打制和磨光中,不仅对器物的形有充分的认识,而且对各种形式的审美能力也比较强。白石村遗址还出土了许多形式多样且美观的陶器。有钵、罐、三足钵、钵形鼎、筒形罐和斧形鼎等等。从这些陶器看:白石村文化并不落后于半坡文化。筒形罐的设计与制作,尤具明显的地方特色。原始的白石村人制作了许多的骨器,有骨针、骨锥、骨箭头等。在考古的价值上,石器的打制洞,骨器的穿孔,都被看作原始文化进一步发展的一个标志。白石村人还利用骨笄与壳器,制成了束发器。这个器具的制作,意义重大。束发可以将头发便于劳动和生活,也改变了原始的容貌。反映了有很强的白石村人爱美、爱装饰之心。
这也证明了白石村遗址是中国史前海洋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尽管“烟台先人”跨越海峡的方式尚不得而知,但专家们通过对发掘文物的研究证明:胶东半岛和辽东半岛在距今6000年前就有了文化交流,对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等也有一定的影响。
在白石村遗址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石斧、石铲、石网坠、三角足盆形鼎、骨针等器物,具有胶东沿海一带文化特征。骨器的磨制相当精细,骨针已接近后来的钢针,说明当时的打磨和纺织、缝纫技术已具有较高的水平。
2006年白石村遗址作为新石器时期的古遗址,被国务院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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