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容墓旅游景点介绍
邹容墓位于华泾镇建华村,墓区总占地一亩余,墓台座北朝南,面向大道,四周环有长青松柏,庄严肃穆,两边是正方形绿化区,广植花草。
邹容,生于1885年,比鲁迅先生还小4岁,重庆人。1902年赴日本留学,1903年著有《革命军》一书。同月,章太炎发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文,其中“载湉小丑,不辨菽麦”八字震惊天下。“苏报案”爆发,章太炎被逮入狱,次日邹容主动投案(此举可与谭嗣同相当,只是此时的立宪已是昨日黄花)。由租界初判为“终身-”,后迫于压力改判邹容入狱劳作两年。1905年4月3日,邹容在狱中病死。有说是为人所害,但没有证据。
据上海通网站:邹容死后“遗体被抛在监狱墙外。在《中外日报》供职的同乡人陈竟全等备薄棺收殓,暂厝于北四川路的四川义庄,棺上刻“周容”,以避清政府耳目。生前友好以未能择地安葬为憾。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二月二十九日(邹容逝世周年祭日)夜,上海县华泾人刘季平,素仰邹容革命精神,仗义密约四位乡亲,用小船将邹容棺木运到华泾镇,葬在自宅黄叶楼旁。营造商杨斯盛助葬资,蔡元培题,仍用周容之名。辛亥革命后,临时政府成立,民国元年(1912年)赠邹容大将军衔。因墓地偏僻,知者不多。民国11年(1922年)章太炎等访得墓之所在地,于13年与章士钊、张继、李根源、于右任发起重修,并立墓表等。1963年上海县人民委员会公布邹容墓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拨款重修。“文革”期间,墓被砸毁。1981年为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市文管会重建邹容墓,墓表、墓志等仍为原物。邹容墓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墓圆筒形,高2.36米,直径2.48米。墓后立石屏,墓之东西建石亭,亭内置《赠大将军巴县邹容墓表》石碑,高1.06米,章太炎撰文,于右任书。西亭内置墓志铭,章太炎撰,李根源书。墓前有石祭石。墓道中立“邹容之墓”塔状墓标,高2.40米,墓地周围植松柏冬青。”
上海市人民政府1981年立牌邹容墓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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