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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涅水洪教院

南涅水洪教院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涅水洪教院景点照片

南涅水洪教院旅游景点介绍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涅水洪教院,初名“弘教寺”,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南涅水乡南涅水村北隅,占地面积2483平方米,始建年代不详。

  南涅水洪教院现为三进院落,坐北朝南,南北长89.3米,东西宽27.8米;中轴线上由南向北有:天王殿、二佛殿、大雄宝殿及其两侧的伽蓝殿、关帝殿。现存大雄宝殿为元代遗构,天王殿、伽蓝殿和关帝殿为明代,二佛殿为清代。 南涅水洪教院保存着金元交替时期的木构建筑,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2013年5月,南涅水洪教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涅水洪教院历史沿革

  据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沁州志》载,南涅水古为蔡皋狼之地,汉置涅水县,晋称涅县,后周改阳城县,北魏设乡郡,隋称甲水,唐入潞州,宋隶威胜军,金元明清归沁州铜鞮管辖。南涅水曾为县邑治所,历史悠久,文化昌盛。东汉永平十年(67年),随着佛教传入中国,南涅水已建起了佛教寺院。初名“弘教寺”,取弘扬佛法,教化众生之意。

  南北朝时期,佛教兴盛,寺院规模日趋扩大,佛教僧侣骤增,信佛居士遍布城乡。这一时期兴起了凿造石刻、石窟寺的高潮,著名的“沁县南涅水石刻”就是在北魏永平元年(508年)由佛教僧侣和信士捐资捐刻的,一直延续到北宋天圣九年(1031年)。后寺院建筑毁于兵火。石刻、石像则埋于地下保存。

  金代重建寺院,金大定九年(1169年)敕于“洪教三院”,木制牌匾今仍悬挂在大雄宝殿之前。

  元至元八年(1271年),重修。

  明天顺年间(1457年—1464年),重修。

  清康熙三年(1664年)亦重修。

  清民时期及建国后也曾多次修葺。

南涅水洪教院其他介绍

  洪教院

  洪教院(第三批省保)

  时代:金

  地址:沁县城北30公里的南涅水村

  始建年代不详,金大定年间(1161---1170年)重修,正殿明间檐下悬挂匾额一方,题“敕之院”,右侧题“大定九年六月”。据寺内现存元代石碣记载,元至元八年(1271年)整葺法堂,补修佛殿、院基,明、清两代均有修葺。

  院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465平方米。呈三进院落,中轴线依次有山门(仅存遗址,建筑已毁)、前殿、过殿、正殿、东西配殿。正殿为元代建筑,前殿为明代建筑,余皆清代遗构。

  正殿坐落于高1米的砖砌台基之上。面宽三间,进深六椽,平面方形。单檐悬山式屋顶。檐下斗栱五铺作,单抄单下昂,梁架结构为四椽栿对前后搭牵通檐用四柱。

  寺内还保存有元碣1块,清碑1通。

  2013年5月,南涅水洪教院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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