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承、发扬战争年代我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教育后人,铭记光辉历史,激励振兴中华的斗志,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特立“垦区抗日纪念碑”。纪念碑工程于1991年4月4日破土动工,6月29日胜利落成。纪念碑座落于永安镇(原八大组)西面、双永(县城至永安)公路的北侧,大体可分为碑体、基座、平台、广场四大部分,以花岗岩大理石为主体材料,自广场以上高达8米。巍然屹立,雄伟庄重。碑体采用天然花岗岩大理石制作,两面磨光,高5米、宽2米、厚.9米。正面刻有“垦区抗日纪念碑”七个涂红大字,系经省、市、县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命名,由山东省政协六届常委、省书法协会副主席、原清河军区后勤处生产科科长张逊三题写,背面刻有垦利县委、县人民政府撰写的342字的碑文,简要介绍了垦区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发展和伟大贡献,说明了建碑宗旨及伟大的历史、现实意义。顶端装有一颗红星,系红色抗日根据地的象征。基座高2米、宽3米、厚2.2米,四面镶嵌浮雕:前为反“扫荡”、后为“大生产”、左为“参军支前”、右为“抢救伤员”,概括地反映了垦区抗日根据地的战斗风貌和突出特点,与碑文相辅相成,构成形…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