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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田书院

鹿田书院属于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鹿田书院景点照片

鹿田书院旅游景点介绍

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鹿田书院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鹿田村,金华山上,系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鹿田书院文化气息

  鹿田书院四周群山环抱,景色秀丽。古代文人墨客游此,题咏颇多。宋代潘良贵曾赞赏:“自是评吾乡山水以此为第一。”南宋谢翱在该地写有《听雨记》。南宋方凤、元代许谦、吴师道、戴良、叶谨翁,明代王思任,清代王崇炳、郑鹤龄等均有题诗。1997年8月29日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鹿田书院总体布局

  中轴线上有门厅、正厅和后厅。面阔各三间,前厅通面宽12.40米,通进深6.00米。两侧有厢楼。硬山顶。鹿田书院是金华八县名流在宋代创建的鹿田寺旧址建鹿田书院,金华知府继良题有“八婺儒宗”、“鹿田书院”匾额。是金华现存仅有的一座古代书院。

  鹿田书院为院落式建筑群体,占地面积792平方米,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包括厢房楼屋及第三进楼屋面积)。沿中轴线第一进为大门,第二进穿廊,第三进为正厅(楼屋),面阔均为三开间,每进两侧各置厢房7间(楼屋)。书院外面有两块大,重约数万公斤,屹立与一平坦巨岩上相传明太祖朱元璋手下大将胡大海与常遇春在此用两石头比武,故名"比武石"、平坦是巨岩,则为朱元璋点将阅兵处,故名“点将台”。

鹿田书院其他介绍

  鹿田书院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清

  公布时间:1997年8月29日

  位于双龙乡鹿田村。原址系北宋鹿田寺。寺废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金华八县名流在此建鹿田书院,内供奉金华自宋至清的所谓“七贤”,并由金华知府继良题“八婺儒宗”、“鹿田书院”匾额。占地总面积2000余平方米。中轴线上有门厅、正厅和后厅。面阔各三间,前厅通面宽12.40米,通进深6.00米。两侧有厢楼。硬山顶。

  信息来源:浙江文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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