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圣作之碑,北宋大观元年资正殿学士郑居正“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于次年刻石,立于平乡县旧城(今平乡镇)的学宫之内。碑通高5.14米,宽1.38米,厚0.38米,碑额身高1.40米,宽1.50米,浮雕七龙盘顶。碑额“大观圣作之碑”为权相蔡京题写;碑身高2.94米,正面刻宋徽宗颁发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诏旨,共1021字,现残存729字,为书学博士李时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体”摹写而成,笔法俊逸;碑阴额书“大钟主柴如意姊大娘”字样。碑两侧亦刻有文字,但镌刻年代在金大安三年之后,与碑初立之时相差103年;龟趺座,高0.80米,宽1.50米,长2.70米。为两半块拼制而成。此碑虽残,但历史、艺术价值较高,2007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沿革据史料记载,北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资正殿学士郑居正“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大观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兼侍讲郑久中“令以所赐刻石”,遂尊上命,刻石立于县学宫文庙内。…详情 ▷